記得我碰過一位阿公,他說以前家裡的用水都仰賴附近的一口井,井水清澈甘甜,而且源源不絕,他說這是家裡的傳家寶水,喝了身體健康,他要留給後代子孫享用,所以非常珍惜這一口井。但是十幾年前,突然井水不見了,他以為他做了不好的事情,上天懲罰他,讓他們的家失去代代賴以維生的井水。
這或許可以當故事聽聽,但是慢慢地去了解水資源議題後,才知道原來阿公要留給後代子孫的水原來是被偷走了。
而這樣必須從幾個面向談起:
近來從中科搶水議題到高鐵地層下陷管制失效,顯然政府對於水資源的核心問題掌握不力,這些問題若是不正視,將來衍生的結果將動搖國本。這是彰雲的問題,也是台灣的問題。但是政府顯然刻意迴避,不知是自己真的無知,還是刻意將務問題丟給下一代。記得前些日子,某部會的高官在立法院說:「水利署告訴我們農民不缺水,因此可以在缺水期把水調撥給工業區」,僅此種種,有必要在此再度提醒這塊土地上的斯民,大禍不遠矣!
首先,農業用水的管控失當。農業用水主要仰賴有二:除了濁水溪的地面水外,大部分的灌溉用水都是來自地下水,農田主要在二、三月用水量需求最高,這時候也剛好是枯水期,按照水利法規定應該是民生和農業用水優先,但是水利單位卻說明此時農業用水足夠,因而將水源調撥給工業區使用。而其計算標準卻採用五十年前的灌區資料,三年一灌、二年一灌和三年二灌…等。灌溉面積遠遠小於現有耕作面積,筆者經過幾年的調查,供應農業用水主要有幾條大圳,一雲林的濁幹線和斗六大圳;二是彰化莿仔埤圳水系、八堡一圳、二圳水系。雲林地區兩條大圳供應的灌溉面積大部分時間僅止於四、五個鄉鎮,雲林縣有超過一半以上的農田整年沒有地面水灌溉,當然必須仰賴地下水,除非強制農民停止耕作,或者供應足夠的地面水,否則此問題無解,農民還是抽水,超量地層就下陷。
第二,截水工程失當。集集攔河堰和湖水水庫桶頭堰截斷濁水溪主流和清水溪支流兩條河川,將水優先調撥給工業用水,未來農業用水和地下水源的補充會更加拮据,因為以目前集集攔河堰下游的生態基流量,明顯不足,造成下游幾乎斷流,衍生的問題,如沙塵暴等,已讓政府面臨考驗。因此,思考攔河堰的存廢,供給下游灌溉渠道更多的用水,已是政府不能逃避的問題。
第三,調撥用水失當,以目前濁水溪流域的總水量供應給民生和農業用水已然不夠,工業用水的擴增,包含彰化和雲林地區的工業區用水,已然和公共用水等產生排擠效應,明顯違反水利法第十八條的用水順序,以內政部長的專業,不可能不知,除非離島工業區等採用海水淡化(採用海淡措施,其實民間也害怕工業區因而擴張),或者自籌水源,否則高鐵問題依然無解。
第四,水權分配:以目前農田水利會的供水標的,主要是所屬會員,但是農民不是每一個都加入水利會,水利會是政府委託管理單位,必須對公共事務做出全面化的照顧,因此,水權的檢討應該更透明化、公開化,例如:讓地方政府參與水權條配,盡速做出更有利的供水方案。
針對百年問題,個人思考須從開源與節流面向著手,建議措施如後:
首先是工業用水總量管制,並發展多元取水方案,政府不能每年毫無節制的以低價賤賣水源給離島工業區,包含後續工業的取水,都將從土地抽取最後的生命資源,政府應積極研議埤塘保存地表水、研議產業調整,包含作物耕作方式以降低用水需求量,另外在地面水供應足量下,逐步填塞水井:包含新增水井即查即封;舊有水井優先封填,等配套措施完善後依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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